2008年10月23日星期四

3分


工作3个月换来这样一个分数,我承认我很失望,我承认我觉得不公平,我也承认,有许多需要反思的地方。但是这种反思必须是双向的。我不认为所有的问题都是员工自己的问题。

如果我是老板,既然要给某个员工全部3分,那不如就不要录用了,这样无论如何有种留职查看的味道,跟“某某如果你这个月任务完不成就自动辞职吧”这样的说辞处于同一水平。

如果我不是一个尤其缺钱的员工,也许我现在就应该走了。因为我是尊重自己的工作喜欢自己的职业的人,我曾为此付出过很多努力,现在也没有停止过。在一个我所完全不知道也没听过的标准下给我3分,我只能说,操,我很不爽,你不尊重我。

如果我是个打算混吃等死的员工,我该为此感到由衷的高兴和庆幸,很爽地签下这纸合约,继续混吃等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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